南寳樹脂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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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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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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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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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先、誠信、團結、效率」是南寶樹脂的經營理念。本公司於2017.04.05董事會議決議通過,訂立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並分別於2020.12.17及2022.08.10董事會決議通過最近一次修訂,除於前述辦法中明示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政策及作法外,董事會成員與管理階層人員業均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書,積極落實誠信經營行為政策之承諾。董事會成員及管理階層於執行業務時皆依據誠信經營原則,本公司亦將該「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於本公司網站公開揭露。 |
無重大差異。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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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該內容並已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本公司並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誠信經營推動單位,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針對行賄或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侵害營業秘密、從事不公平競爭行為以及損害利害關係人權益等行為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
無重大差異。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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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明訂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為敦促員工保持對於誠信行為的認識,本公司除將上揭從業行為相關誠信規範佈達在內部網站外,並推動員工簽署「道德準則聲明書」與「執行道德準則資料申報」,另定期或不定期於週會或其他內部會議等多元方式對同仁進行誠信行為應遵循制度及相關案例之宣導。此外,為落實符合法規與從業道德規範的高度要求,針對不誠信行為,本公司訂有「內外部人員檢舉處理辦法」,建立公司內、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制度,本公司財務管理總處,作為隸屬於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落實與執行,同時定期針對相關制度辦法進行檢討修正。 |
無重大差異。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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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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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對外進行商業活動時,於與交易對象交易前會考量其誠信紀錄,法務單位亦將誠信行為之條款納入本公司各式制式合約中,要求包括供應商、經銷商等在內之交易對象切實遵守誠信行為條款,如確實涉有不誠信行為之情事,本公司得隨時無條件終止或解除該合約。2022年推動供應商簽署「供應商行為準則」,並以簽署承諾誠信經營之企業為優先考量進行交易之對象。 |
無重大差異。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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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財務管理總處為隸屬於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每年一次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業已於2023.12.20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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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明訂全體同仁不得收受不正當利益,避免同仁因個人利益而犠牲公司權益,如發現違反誠信規定時,可依本公司「內外部人員檢舉處理辦法」進行檢舉,對於被檢舉人,亦提供其陳述意見或申訴之機會。 |
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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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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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落實會計財務流程正確性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監督財務管理總處專責就財務風險進行動態管理,另由稽核室每年度考量法令及規章遵循、COSO內控五要素,並根據公司策略目標及過去查核經驗,在既有組織架構下評估公司各層級風險,提出次年稽核計畫,於每年第四季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呈報核准定期查核制度遵循情形,2024年稽核計畫已經2023.12.20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此外,每年第四季展開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於次年第一季將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結果彙整,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據以檢視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整體內外部環境與營運風險掌控程度,及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2022年內控自評結果已於2023.03.27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
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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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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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於新進人員聘僱契約中明訂要求受僱人遵守公司誠信經營政策,並於到職時全面簽署「道德準則聲明書」,另每年定期舉辦新進人員內部教育訓練課程,同時宣導「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等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並至少每年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本公司已於南寶E學院進行誠信經營原則宣導的線上課程,共1,042人次參加,共計442小時。此外亦依「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規章規定,每年至少一次對董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防範內線交易程序相關法令宣導,本公司已於2023年11月23日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共15人次,進行共計15小時之「內部人股權申報須知及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重大訊息之保密作業,以及內線交易形成原因、認定過程及交易實例說明。 |
無重大差異。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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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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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內外部人員檢舉處理辦法」,規範有關員工誠信執行業務之準則與行為道德的規範,並設有檢舉信箱(audit@nanpao.com)及專線供員工及外部人士、廠商直接舉報任何財務、法律及誠信相關之不正當從業行為,受理單位為董事會稽核小組,由稽核小組專責處理。 |
無重大差異。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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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內外部人員檢舉處理辦法」第4條及第5條有載明檢舉管道與處理程序,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並在第6條訂保密機制,對於檢舉人或參與調查之人員及其內容,公司均依辦法採取保密與審慎之程序進行。 |
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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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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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內外部人員檢舉處理辦法」第6條明定吹哨者保護機制,對於檢舉人或參與調查之人員及檢具內容,公司將予以保護,嚴格禁止對於善意舉報或協助調查之人實施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對待或報復。 |
無重大差異。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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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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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於內部網站放置誠信經營相關規範及宣導資訊,以供同仁隨時查詢。對外網站(https://www.nanpao.com.tw)「投資人專區」項下放置之公司年報(同時放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要內部規章及「企業永續」項下永續報告書內亦詳盡揭露誠信經營之相關政策要求、規章守則與資訊。 |
無重大差異。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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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1、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及有關法令,做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對外的商業往來禁止與交易相對人有涉及不誠信之行為。 2、本公司業已於2023.06.21股東常會通過修訂「道德行為準則」;2020.12.17董事會通過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2021.12.22董事會通過修訂「內外部人員檢舉處理辦法」。 |
2023年行為準則違反案件分類
類別 |
2023年違反件數 |
貪腐或賄賂 |
0 |
歧視或騷擾 |
0 |
客戶隱私個資 |
0 |
利益衝突 |
0 |
洗錢或內線交易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