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於2024年01月25日董事會通過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自2018年度起,每年年度結束時,由股務單位分發填寫相關自評問卷,並將記錄評估結果報告,送交董事會報告檢討、改進。藉由清晰定義績效目標,提升各功能性委員會功能、加強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效率。
功能性委員會評鑑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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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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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執行一次 |
2024.01.01~2024.12.31 |
審計委員會 |
各功能性委員會內部自評「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計22項評估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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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執行一次 |
2024.01.01~2024.12.31 |
薪資報酬 委員會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等四大面向,共計19項評估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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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執行一次 |
2024.01.01~2024.12.31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等四大面向,共計17項評估指標。 |
Ø 2024年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自評,經評量均屬良好,整體狀況尚屬有效運作,評估結果已提送2025年03月14日董事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