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組織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
南寳樹脂董事之提名與選任,遵循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制定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任程序。董事會組成考量組織文化、營運型態及長期發展,並落實董事成員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含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觀、領導能力及決策能力。
南寳樹脂董事會由吳政賢董事長領導,董事會每季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包括經營績效、環境安全、投資成果等,亦針對經營團隊所提出的經營策略,提出適當之建議事項。經營團隊與董事會之間維繫著順暢的溝通管道,專心致力於公司目標之達成,以為利害關係人創造最高利益。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以監督並瞭解營運計畫之執行、財務報表之表達、稽核報告及其追蹤情形。2024年度董事會共召開 7次董事會議,全體董事親自出席率達 97.96%,超過董事會出席目標95%,切實監督並瞭解營運計畫之執行。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董事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吳政賢 |
吳政賢先生取得清華大學應化所碩士,具有四十年以上工作經驗,於1977年加入南寶樹脂研究部門,歷任寶立廠廠長、研發部總經理、接著劑事業部執行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2014年起擔任南寶樹脂董事長,具備產業知識、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等專業。 |
吳董事長擔任本公司關係企業之董監事及董事長,非為獨立董事。 其餘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所列之獨立性情形。 |
0家 |
寶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王鈐 |
林王鈐先生取得東海大學哲學所碩士,具有二十年以上人資經驗,於2016年起加入寶成集團,歷任香港寶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及人資長。2024年起擔任寶成集團擔任全球供應鏈管理總部執行協理,目前兼任Top Units Developments Ltd.及Ka Yuen Rubber Factory Ltd.董事等職務,具備產業知識、人力資源、經營管理等專業。 |
林董事為本公司法人董事(寶建企業)之代表人,非為獨立董事。 其餘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所列之獨立性情形。 |
0家 |
廣榮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明現 |
許明現先生取得成功大學工管所碩士,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於1986年加入南寶樹脂企管室,歷任總管理處經理、企劃室副總經理等職務。2017年起擔任南寶樹脂執行長,具備產業知識、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等專業。 |
許董事擔任本公司執行長及關係企業之董監事,為本公司法人董事(廣榮投資)之代表人,非為獨立董事。 其餘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所列之獨立性情形。 |
0家 |
廣榮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映霖 |
黃映霖先生取得日本早稻田大學應用化學所碩士,歷任新事業發展中心駐日高專、執行長室特助等職務,目前擔任南寶樹脂鞋材事業總處執行總經理、析數智匯(股)公司、統新光訊(股)公司、福富祿(股)公司及欣盛光電(股)公司董事等職務,具備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等專業。 |
黃董事擔任本公司鞋材事業總處執行總經理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為本公司法人董事(廣榮投資)之代表人,且本人(或利用他人名義)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非為獨立董事。 其餘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所列之獨立性情形。 |
0家 |
陳雲 |
陳雲先生畢業於東海大學化工系,陸續取得清華大學高分子研究所碩士及日本東京大學工學部合成化學研究所博士,具有四十年以上工作經驗,曾擔任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系特聘教授,目前擔任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系名譽教授,具備產業知識專業。 |
陳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2條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3條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0家 |
江雍正 |
江雍正先生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曾擔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目前擔任正邦/正陽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具有超過二十五年在法律事務所的執業經驗,另擔任隆大營建事業(股)公司、中興保全科技(股)公司及太普高精密影像(股)公司獨立董事等職務,具備法律專業。 |
江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2條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3條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3家 |
郭錦蓉 |
郭錦蓉女士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工業管理研究所,並取得美國南伊利諾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曾擔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監事、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計審計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淡江大學會計系助理教授等職務,目前擔任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計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市稅務代理人協會理事長、廣益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全宇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職務,具備會計、財務、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等專業。 |
郭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2條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3條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1家 |
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1)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種族及文化等;
(2)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於2023年度股東常會(2023.6.21)選任董事共7名(含獨立董事3名),董事會成員具備多元互補之產業經驗及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能力,符合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請參閱: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管理目標: (1)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1名女性董事; (2)獨立董事席次超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3)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4)董事間不超過2人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目標達成情形: (1)董事會成員包含1名女性董事,女性董事占比14.29%; (2)獨立董事占比42.86%; (3)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占比28.57%; (4)董事間沒有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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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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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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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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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多元化 核心 項目
董事姓名 |
基本條件 |
初次選任日期 |
獨董任期年資 |
兼任員工 |
兼任經理人 |
專業能力 |
產業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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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年齡 |
國籍 |
產業知識 |
經營 管理 |
領導決策 |
財會金融 |
法律 |
人力資源 |
ESG |
風險管理 |
化工 |
運動休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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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政賢 |
男 |
71-80 |
中華民國 |
201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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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明現 |
男 |
61-70 |
中華民國 |
201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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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映霖 |
男 |
31-40 |
中華民國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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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王鈐 |
男 |
51-60 |
中華民國 |
2024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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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獨董) |
男 |
71-80 |
中華民國 |
20171212 |
7-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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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雍正(獨董) |
男 |
61-70 |
中華民國 |
20171212 |
7-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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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錦蓉(獨董) |
女 |
61-70 |
中華民國 |
20230621 |
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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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具備相當獨立性:
(1)董事共7名,其中獨立董事占3名(占比為42.86%),3名獨立董事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獨立性情形條件。
(2)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逾三屆,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不超過三家。有2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7~9年,1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1~3年。
(3)董事間無具有配偶及二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4)董事均秉持高度之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董事會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本公司「公司章程」明定董事之選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 「董事選舉辦法」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目前董事共7名(含獨立董事3名),具備多元互補之產業經驗及法律、會計、金融等專業能力,其中3人兼任本公司高階管理階層。現任董事長吳政賢先生於1977年加入南寶樹脂研究部門,歷任寶立廠廠長、研發部總經理、接著劑事業部執行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於2014年進入董事會並接任董事長職務,主要職責在於推動公司治理。未來本公司董事會之組成架構及成員經歷背景將延續目前架構。
公司在評核執行董事及其他關鍵人才時,特別注重其是否具備豐富的管理經驗、公正廉明的行為操守,以及對企業長期發展的高度承諾,並考量下列標準逐步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
● 符合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
● 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力,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並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 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董事候選人由大股東或內部高階主管共同推選,後續由董事會進行提名,並確保領導人的選任具備公信力與組織認可度。本公司同時明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對公司之了解與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以及內部控制等,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與評定董事績效表現,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
綜合以上考量及遴選標準,本公司已篩選出董事長接班人選,並預定於2-3年內進行接任。